公務員事務局昨發通告 7月1日或以後入職公務員須宣誓
政治
發布時間: 2020/10/13 16:02
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向各部門發通告,公布所有在今年7月1日或之後加入港府的公務員,將要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《基本法》、效忠香港特區和對港府負責,而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安排,將按既定機制進行諮詢,再作公布。
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指,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,是對公務員須背負的責任、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,讓他們更明確意識到公職身分的責任、承擔和要求,有助進一步保護、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的核心價伂,確保港府有效管治,如有人員在職期間涉嫌或被裁定違誓,會按公務員規則和規例處理。
發言人又指出,公務員和其他市民一樣,享有《基本法》和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》內賦予的權利,例如言論自由、和平集會和自由結社等權利,惟有關權利並非絕對,強調公務員必須清知道,公務員身分帶來的要求和責任。
另外,有公務員工會憂慮,宣誓和簽署聲明要求,影響工會爭取薪酬福利。發言人強調,按《職工會條例》登記的公務員工會,宗旨大致是增進政府和公務員,作為僱主和僱員間的了解和合作,宣誓或簽署聲明要求,對工會與政府溝通不會造成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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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宛彤